比照48K上班族 失業者健保費繳749元(20130115自由時報)
比照48K上班族 失業者健保費繳749元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全國近五十萬民眾失業,但是健保局仍然設定他們的「虛擬所得」為兩萬四千一百五十九元,與月薪四萬八的上班族同一級距,要繳一樣多的健保費,這樣公平嗎? 督保盟批「懲罰努力的人」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主計處公佈的失業率為四.二七%、失業勞工人數是四十八.七萬人,失業者因為沒有雇主分擔保費,每人每月政府又以兩萬四千一百五十九元的虛擬所得來設算課取七百四十九元的自付健保費,與月薪四萬八千元受僱者繳納的健保費相同,已經很不公平,健保局竟然還要從失業者努力兼差的所得裡,每超過五千元就拿走一百元的補充保費,一天的便當錢就這樣沒了,根本是「懲罰努力的人」。 「失業勞工會比研究生好過嗎?」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痛批,衛生署陸續調高銀行利息所得、研究生所得的補充保費課徵門檻,唯獨失業勞工卻要被剝兩層皮,衛生署根本就是柿子挑軟的吃。 衛生署副署長戴桂英表示,除了大學生、研究生,兒少、中低收入戶、所得低的身障者的兼職所得超過基本工資才課補充保費。此外,失業者可以透過就業服務法、全民健保紓困基金申貸辦法等管道,取得健保費的補助和無息貸款。 滕西華則表示,政府對於失業者定義很嚴格,只要在家無酬工作十五小時以上就不算失業,因此四十九萬失業者之中,能領取失業補助者僅三分之一。此外,失業者平均失業三十六個月,期間向健保局貸款,未來還是要還虛擬所得算出的一般保費和兼職的補充保費,一樣是「剝兩層皮」。 「例外要給最弱勢的人。」滕西華強調,督保盟強烈要求,政府應將失業者與被保險人眷屬,一律納入經濟困難優免要件,兼職所得在基本工資以下一律免徵補充保費。 |
轉載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15/today-life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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